工商附中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0-04-15浏览次数:24


工商附中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一、制定原则:

根据上海市教委、浦东新区教育职改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学校制定本制度,规范操作教师职务聘任工作。

二、学校聘任委员会及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校长助理)为副组长,其他行政干部为组员的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校长助理)为副组长,科研负责人、德育主任、人事干部、各年级组长、各教研组长为组员的聘任委员会工作小组。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学校聘任委员会工作小组对被聘任教师聘任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学校聘任委员会讨论,讨论通过后由聘任委员会工作小组将材料汇总上报浦东新区教育职改办审核。

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基本条件

1、具备国家规定的高中教师资格;

2、师德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团结进取、遵守社会公德、言语举止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认真、负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师德考核,学校职务聘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师德不合格者,不能聘任教师职务。

3、教育教学能力

1)、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征和思想实际,正确地运用教育原则和方法教育学生,在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能力、形成班级集体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善于把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教育寓于学科教学过程和课外活动之中,并有四年以上(含四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教育效果好。

2)、具有本学科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效果好。

4、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具有承担和组织本学科教学研究的能力,每学年必须形成提交一篇科研论文,申报职务时,必须提交一至三篇教科研成果(论文),其中一篇是鉴定有效期内的,参加鉴定的教科研成果(论文)必须在学区或教育署及以上范围出版、发表、交流或获奖的。

5、工作业绩:具有良好的业绩,在学校同级专技人员考核中名列前茅。

6、学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本科以上合格学历。

7、任职资历: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有四年中学二级教师的任职经历。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期限截止到申报当年的1231

8、班主任工作经历:聘任中学一级教师必须有正班主任年限至少四年的工作经历。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的教师每学年必须带运动队或兴趣小组次数不少于30次,课时数不少于60学时,可以折算相应学年的班主任年限。担任团队干部、年级组长、校级教研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年限可以折算相应学年的班主任年限。

9、符合上海市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语文学科达到87分,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标准。

10、外语计算机能力

外语能力:非外语学科教师,考C级;取得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可以免考。

计算机能力:申报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有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上海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或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考三个模块)。取得计算机科学技术学科所属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可以免考。

11、继续教育:完成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培训任务,须取得“十一五”期间职务培训结业证书。

12、破格:

1)、个别教师任职资历尚未达标,但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特别突出,在中学二级期间完成四年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和区学科组审核名列前茅或获得区(县)及以上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任职资历只能破格一年: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班主任年限只能破格一年:

①学校证明其全学年超教学课时50%及以上;

②所带班级获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先进班级”。

③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等第奖。

四、全日制毕业生聘任(认定)中学一级、中学二级专技职务的基本条件和聘任方法

1.聘任(认定)对象:全日制毕业的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

2.聘任(认定)条件:

(1) 所学专业与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2) 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3) 新教师培训合格;

4)符合上海市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5)符合《中小幼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中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6)具备以下学历及资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毕业,已取得硕士学位,任教满3年、按时转正、满课时量、取得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及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可聘任(认定)中学一级教师;

大学本科毕业,任教满1年,按时转正且满课时量,可聘任(认定)中学二级教师教师;

3.聘任(认定)操作步骤

(1) 本人提出聘任(认定)申请,学校对被聘任(认定)教师进行聘任考核,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必须在校内公开,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入教师业务考绩档案并作为聘任(认定)的依据;

2)经学校同意,被聘任(认定)教师本人填写“全日制毕业生教师职务聘任(认定)表”;

(3) 学校填写“全日制毕业生聘任(认定)教师职务备案表”;

(4) 学校上报材料(每校一袋):

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毕业生转正材料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新教师培训证明复印件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

全日制毕业生教师职务聘任(认定)表

全日制毕业生教师职务聘任(认定)备案表

(5) 职改办审核备案后学校组织聘任。

工商附中

2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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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勤奋路228号

邮编:20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