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浦东新区2010年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0-05-26浏览次数:21


浦东新区2010年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77号)文件精神,浦东新区开展2010年度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学科

1.受理范围:浦东新区各教育单位。

2.受理学科:语文、政治、德育、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等22个学科。

二、鉴定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提交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一篇,提交的论文应是任中级职务以来在区县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区县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或为区县级及以上的课题。提交的论文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今后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结论有效期为三年。

2.送审鉴定的出版、发表、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或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原件(纸质材料)一份及内容与原件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只需提供申报人本人承担的部分。

3.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专著,在网上“申报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右上方专著栏内需注明,并在网上提交1000字之内的内容摘要。另需提供各一式三份的专著,鉴定表和内容摘要。

4.为了强化申报人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评审环境,本次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必须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审核公章。

今年教科研成果鉴定采用专家盲审的形式,因此,网上递交的成果中不能出现申报教师相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工作单位等。获奖、交流、课题等教科研成果需附纸质相关证明件一份。

三、申报流程

为了贯彻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进程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本年度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将继续实行教师个人网上申报和专家网上鉴定的形式,申报工作流程和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四、日程安排

63之前各学校将《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和教科研成果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鉴定表、鉴定汇总表按申报篇数独立装袋送往教育职改办,并同时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版教科研成果上报教育职改办。

五、收费

教科研成果每篇(项)收取鉴定费150元。

浦东新区教育职改办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附:工作流程和提交材料

一、申报教师

1.工作流程

申报教师本人注册登陆“教科研成果鉴定系统”进入“操作说明”,仔细阅读沪教委人200477号文件,同意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后,完成《教科研成果鉴定表》的填写。

2.提交材料

申报教师将教科研成果电子文档(不能出现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发送给本校人事干部,同时将教科研成果原件、打印并签名的《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一并送本校人事干部审核。

二、学校

1.工作流程

1)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的基本任职条件。

2)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是否符合市教委文件要求。

3)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提交教科研成果原件内容和电子版内容是否完全一致,确认电子版中没有出现申报教师姓名和工作单位。

2.提交材料

1)学校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版文档从网上发给教育职改办,(如审核不通过,退回教师本人并注明退回理由,教师可修改后再次提交)。

2)学校打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并在《教科研成果鉴定表》上加盖公章后,连同按学科归类后的教科研成果原件、申报教师签名的《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纸质)装袋一同送往教育职改办。

备注:各学校上网后立即将本单位的密码修改后保存,以免发生误操作,影响本校教师申报论文。




版权:民办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附属中学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勤奋路228号

邮编:201399